圖書館普通閱覽管理要點
八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本館所藏圖書資料,專供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以下簡稱讀者)借閱參考。
第二條:本館開放時間為:
週一至週五:8:30-21:00,週六8:30-17:00,週日8:30-17:00,國定假日(含補休、彈休)休館。
第三條:讀者進入本館,請保持安靜,嚴禁吸煙、飲食、喧嘩及其他不當的行為。
第四條:圖書閱畢請置於書車,由館內工作人員歸架,現期期刊則自行依號歸架。
第五條:為使館內閱覽席位物盡其用,離座二十分鐘以上請將個人物品帶走。
第六條:請依著作權法之規定使用館藏資料,如有違法,讀者自行負責。
第七條:讀者畢業、退學、休學、離職、停聘者,應辦妥本館相關服務結清手續,始得離校。
第八條: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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