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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外借】
•本校講師(含)以上之教師,有教學特殊需耍者,可依規則借閱不可外借之館藏資料。
【教學特殊外借規則】
•有教學特殊需耍者,可依規則借閱「圖書館借書規則第四條」所謂 不可外借之館藏資料。
•本規則所提供之服務對象為本校講師(含)以上之教師。專任教師憑大葉大學教員証,兼任教師
憑圖書館核發之借書証辦理。
•借閱資料類型指參考書、期刊(不含當期)、縮影資料。
•每一資料類型限借二冊(卷)(件),借閱期限為每日上午8:30至隔日下午4:50,由老師親自與
承辦館員辦理為原則。
•若超過借閱期限,每冊(卷)(件)每逾一日罰新台幣5元正,到期日如遇 閉館則順延一日。
資料若遇遺失、污損等狀況,則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賠償。
•逾期款額由經辦借閱館員代收,不定期向總務處出納組繳款暨會計室核帳。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長期借閱】
大葉大學圖書館館藏長期借閱辦法
93年9月15日第二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大葉大學圖書館為兼顧館藏流通之公開及公平與教學研究需要,特訂定本辦法。
二、長期借閱之館藏類型包含所有本館館藏。
三、館藏長期借閱適用對象:
(一)本校各單位申請研究計畫獲得之各類購書補助款(凡是非本校配合款、教育部補助款者)
採購所得之圖書,如有特殊需要者得辦理長期借閱,俟研究計畫完成後三個月應即歸還,若需
繼續使用得續借一年為限。
(二)本校各單位自行籌募之購書捐款所得之圖書,如有特殊需要者得辦理長期借閱,借期為
一年,若需繼續使用得續借一年為限。
(三)本校專任教師可於開授課程當學期辦理相關教學資料長期借閱,借期至學期結束。
四、長期借閱申請手續:本校專任教師填具「大葉大學圖書館館藏長期借閱申請單」,經申請人
所屬單位主管確認,圖書館始得續辦相關出借手續。
五、長期借出之圖書資料借出單位應妥善保存,遇有借用單位主管或業務負責
異動時應列入離職
交接,遇有申請之專任教師離職時,應歸還其所借資料,如有遺失、破壞等情形,則依「大葉大學
圖書館借書規則」之相關規定辦理。
六、有業務需要或讀者借閱時,圖書館得於借閱期滿三個月後索還借書。
七、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長期借閱申請手續:
本校專任教師填具「大葉大學圖書館館藏長期借閱申請單」,經申請人所屬單位主管確認,
圖書館始得續辦相關出借手續。[表單下載 ]
•其他
1.長期借出之圖書資料借出單位應妥善保存,遇有借用單位主管或業務負責異動時應列入
離職交接,遇有申請之專任教師離職時,應歸還其所借資料,如有遺失、破壞等情形,
則依「大葉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之相關規定辦理。
2.有業務需要或讀者借閱時,圖書館得於借閱期滿三個月後索還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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