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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際合作-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
•本服務提供文獻傳遞與圖書互借,須線上申請帳號 方能使用。
•各館收費標準。
•連結此服務系統。
【聯盟借書證】-有下列三種:
[
彰雲嘉地區大專院校聯盟借書證
]
-[證件申請]
•使用須知
1.讀者可憑本證親赴各校圖書館借閱圖書,同時由各該圖書館留存本證至還書止。 歸還圖書也請親自辦理,並取回本證。
2.每證限向一校圖書館借閱圖書5冊,借期14天,不得預約及續借。
3.讀者如有違規情事,依各校(貸方館)規定處理,讀者不得異議。
•資格:本校在職之專任教師本校在學之研究生及學生
•名額:以申請依序登錄,100名額滿為止。
•手續:請攜帶教職員證或學生證至本館一樓流通台借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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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服務時間 |
| 週一至週五 |
8:30~21:00 |
| 週六、日 |
8:30~17:00 |
聯盟館:
大同技術學院、大葉大學、中州技術學院、中國醫藥大學、吳鳳技術學院、明道管理學院、
南華大學、建國科技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台灣體育學院、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嘉義縣政府圖書館、
雲林縣政府文化局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環球技術學院。(依筆畫次序排列)
[
中部大學圖書館聯盟借書證
]-[線上申請]
一、為提供大葉大學(以下稱本校)師生申請「中區合作館」借書證服務,特依「中部地區大學校院圖書館開放『合作館』師生借閱實施要點」訂定本辦法。
二、參與合作之大學校院圖書館
大葉大學、中山醫學大學、中國醫藥大學、中興大學、中台科技大學、弘光科技大學、 亞洲大學、東海大學、
逢甲大學、 朝陽科技大學、彰化師範大學、勤益科技大學、
臺中教育大學、臺中技術學院、
暨南國際大學、靜宜大學、 建國科技大學、
聯合大學、
嶺東科技大學等十九所 大學校院圖書館。(依筆畫次序排列)
三、申請人資格:
1.本校在職之專任教師。
2.本校在學之研究生及學生。 四、開放名額:
每學年一人至多可申請兩所學校,以申請案件依序登錄,額滿為止。
五、申請手續:
1.請攜帶教職員證或學生證和身分證及一吋相片一張至本校圖書館詢問台辦理認證簽章事宜。
2.持本校圖書館簽證之申請表、「中部大學圖書館聯盟借書證」、及教職員證或學生證和身分證,親至聯盟館借還書櫃檯辦理登錄手續。
3.憑「中部大學圖書館聯盟借書證」向聯盟館辦理借書手續。
六、借閱資料範圍:
限各校總館典藏已編目、可供外借之圖書。
七、借閱冊數及期限:
1.(一)每人至甲、乙組會員館借閱冊數以5冊為限,每冊借期三十天。
(二)每人至丙組會員館借閱冊數以3冊為限,每冊借期二十一天。
2.不提供續借、預約服務。
3.借書證使用期限悉依「中部地區大學校院圖書館開放『合作館』師生借閱實施要點」議決之日期。
八、其他相關規定:
1.合作館如有業務需要,得通知借閱人提前歸還所借圖書。
2.借閱圖書逾期時,每冊逾期一日,繳納滯還金新臺幣五元。
3.其他事項,均比照出借圖書之合作館相關規則辦理。
九、受理填表及辦證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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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
上午 |
下午 |
| 他館 |
週一至週五 |
9:00~11:30 |
2:00~4:3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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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館 |
週一至週五 |
8:30~21:00 |
|
週六 、日 |
8:30~17:00 |
[ 圖書互借借書證]-[證件申請]
一、為提供大葉大學(以下稱本校)教職員生借閱他館圖書,本館與他館簽訂「圖書互借協議書」提供圖書互借服務,特依「圖書互借協議書」訂定本辦法。
二、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及在學學生得申請辦理。
三、申請方式:
請攜帶教職員生證於開館時間至本校圖書館流通台登錄申請,該證併入本校借閱冊數計算。借書證應於21日內歸還(自借用日起算),寒暑假借書證借用期限另定。依申請案件順序登錄,額滿為止。開放名額:以申請案件依序登錄,額滿為止。
四、借閱規則:
(一)各合作館互換借書證數、圖書借期及借閱冊數
合作館 |
互換借書證數 |
借期 |
借閱冊數 |
南台科技大學圖書館 |
10張 |
3週 |
5冊 |
國立東華大學圖書館 |
5張 |
3週 |
5冊 |
|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圖書館 |
10張 |
3週 |
5冊 |
|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 |
3張 |
3週 |
5冊 |
| 義守大學圖書館 |
10張 |
3週 |
5冊 |
| 輔仁大學圖書館 |
10張 |
3週 |
5冊 |
| 淡江大學圖書館 |
10張 |
3週 |
5冊 |
| 交通大學圖書館 |
10張 |
3週 |
5冊 |
| 中原大學圖書館 |
10張 |
3週 |
5冊 |
| 世新大學圖書館 |
5張 |
3週 |
5冊 |
| 成功大學圖書館 |
10張 |
3週 |
5冊 |
(二)不提供續借、預約服務。
(三)不提供外借資料:非書資料、限館內閱覽資料及合作館視需要限制不外借者。
五、其他相關規定:
(一)若有業務需要,合作館得通知借用人於指定時間內歸還所借圖書。
(二)若有借書證逾期歸還之情形,視同本校外借圖書逾期處理;遺失或損毀,依補發非本校人員借書證處理。
(三)若有借書證遺失,應立即向本館報失,若未經報失而為第三者所使用,期間之損失,由原持證者負責。
(四)有關借閱圖書之逾期、毀損等其他事項,均依照合作館相關規則辦理。
六、本辦法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榮葉合作借書證 ]-[證件申請]
一、為提供大葉大學(以下稱本校)教職員申請台中榮民總醫院圖書館(以下稱榮總)借書證服務,特依「榮葉計劃-圖書資訊交流計劃」訂定本辦法。
二、本校專任教職員及專案助理得申請辦理。
三、請攜帶教職員證於開館時間至本校圖書館流通台登錄申請,該證併入本校借閱冊數計算。依申請案件順序登錄,額滿為止。
四、借閱資料範圍為已編目、可供外借之圖書。
五、借閱冊數及期限:
1.每證以五冊為限,每冊借期二十八日,不提供續借、預約服務。
2.讀者持證至榮總借閱圖書,該館將留存借書證至其還書為止。
3.借書證借期以每學年度結束日為使用期限。
六、其他相關規定:
1.若有業務需要,榮總得通知借用人提前歸還所借圖書。
2.若有借書證逾期歸還之情形,視同本校外借圖書逾期處理,遺失或損毀,依補發非本校人員借書證處理。
3.若有借書證遺失,應立即向本館報失,若未經報失而為第三者所使用,期間之損失,由原持證者負責。
4.有關借閱圖書之逾期、毀損等其他事項,均依照榮總相關規則辦理。
七、本辦法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